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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市区新建公厕要配建“第三卫生间”

大众网日照4月27日讯(见习记者 李樱)二胎时代和老龄化时代的到来,妈妈带儿子、爸爸带女儿出门、子女带异性年迈父母出门的情况越发普遍,上厕所不方便成为尴尬的问题。27日,记者从日照市住建局了解到,今后市区新建公厕要配建“第三卫生间”,满足特殊对象上厕所的需求。

近日,日照市住建局副局长张守元带队到各区调度推进创城环境卫生整治、黑臭水体治理、城市道路保洁“以克论净”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。日照市公用事业局、日照市排水处、日照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参加。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各区关于创城工作的汇报,现场检查了各区黑臭水体治理、城中村改造区域扬尘治理和公厕、垃圾转运站建设管理。

调度工作中,张守元指出,要提升公厕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,公厕不仅要建设好,更要管理好。今年面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、全国文明城市攻坚、中央环保督查等工作,任务非常艰巨。各区城中村改造渣土处置外运要严格按环保督查要求抓好扬尘整治,要加强督导,工作要留痕;对于各区的黑臭水体,今年必须治理解决;要加强垃圾压缩站的现场管理,抓好污水排放和治理。各区要高度重视城市道路保洁“以克论净”工作,要列出几条“深度保洁示范路”,树立保洁标杆,要争取区领导的支持,落实资金,加快推开。特别是岚山区,作为市区的重要部分,要同主城区统一标准,不能降低。

同时,检查组还对各区的主要街道撤除垃圾桶、垃圾分类推进工作、环卫工人爱心驿站建设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。  

相关新闻:“第三卫生间”是个啥?

此概念的提出是为解决一部分特殊对象(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共同外出,其中一人的行动无法自理)上厕不便的问题,主要是指女儿协助老父亲,儿子协助老母亲,母亲协助小男孩,父亲协助小女孩等。

2016年12月,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向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、旅游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发出《关于加快推进第三卫生间(家庭卫生间)建设的通知》》(旅办发[2016]314号)。《通知》中明确解释,“第三卫生间(家庭卫生间)是在厕所中专门设置的、为行为障碍者或协助行动不能自理的亲人(尤其是异性)使用的卫生间。”《通知》指出,建设第三卫生间,有助于解决特殊游客群体的如厕需求,有助于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,有助于体现“厕所革命”的人文关怀。

“第三卫生间”建设标准及标识

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发出的《关于加快推进第三卫生间(家庭卫生间)建设的通知》(旅办发[2016]314号),第三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门、便器、安全抓手、洗手池、挂衣钩、呼叫按钮等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无障碍设计规范》GB50763的规定。

2、位置宜靠近公共厕所入口,应方便行动不便者进入,轮椅回转直径不应小于1.50m。

3、内部设施应包括成人坐便位、儿童坐便位、儿童小便位、成人洗手盆、儿童洗手盆、有婴儿台功能的多功能台、儿童安全座椅、安全抓杆、挂衣钩和呼叫器。

4、使用面积宜不小于6.5平方米。

5、地面应防滑、不积水。

6、多功能台和儿童安全座椅宜可折叠,儿童安全座椅离地高度宜为300mm。

         7、平面布置参考示意图如下:

        8、家庭卫生间的标识如下(颜色、尺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):

(综合百度百科)

万平口景区正建设一座“第三卫生间”

该卫生间配有儿童座便器、儿童洗手台、婴幼儿安全座椅以及方便残疾人如厕的卫生设施等,残疾人也能共同使用,体现了景区公共服务的人性化、精细化,更彰显了一个景区的人文关怀。